在菲律宾投资企业如何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?

申请专利需要向菲律宾知识产权办公室(IPO)的专利局(BOP)提出。

【申请材料】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:

(1)专利申请请求书;

(2)申请人姓名、地址和签名;

(3)对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做说明,必要时应当有附图;

(4)申请费用;

(5)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,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,写明在外国提出申请的申请日和受理该申请的国家。

【BOP审查】在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被最终批准之前,BOP还要对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进行实质审查,审查通过后,BOP将会把审查报告送达申请人。

【专利种类】申请人在收到报告2个月之内,可做以下任何一种决定:

(1)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转换为发明专利申请;

(2)撤销申请;

(3)修改申请;

(4)请求BOP出具注册可行性报告;

(5)不采取任何行动(但如果申请符合BOP的所有要求,且已付清有关费用,BOP将视为自动注册)。

【IPO专利公告】经IPO注册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在登记后半年内,在IPO的公报上按照目录或样图予以公告。

注册商标

商标注册的申请需要向菲律宾知识产权办公室(IPO)下属的商标局 (BOT)提出,主要步骤如下:

【提出申请】提出申请时,要交送商标注册申请书;申请人姓名、地 址、联系方式;商标图样(指定颜色的,应当交送着色图样);将要运用该商标的货物或服务清单。

【查证】BOT将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查证,看是否有类似或相同的商标注册申请。

【实质审查】当商标注册申请符合所有要求时,即通过实质审查,商标才被核准;否则,申请将被拒绝。

【提出异议】对初步审定的商标,IPO将在公报上予以公告,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。

【核准注册】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,无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,均可提出异议。 始予核准注册,发给注册证书,并在IPO的公报上予以公告。

关于菲律宾马尼拉的行政区划请访问:菲律宾马尼拉行政区域划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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